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现需对2023年度采购需求进行摸底规划,请校属各单位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好2023年度招标采购计划报送工作。现就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校属各单位拟在2023年度使用学校各项经费采购1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均应填写《许昌学院2023年采购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此次填报内容不包括:(1)教研类、科研类项目组的采购计划;(2)零星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通用办公设备;(3)零星采购的空调、办公家具等货物。
二、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参考本部门2023年财务预算安排,结合实际需要,按照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报送年度招标采购计划。资金来源请向财务部门核实。
(二)招标采购计划以各学院、各部门为单位报送,《许昌学院2023年采购计划项目汇总表》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7:30前,直接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晓兵 办公电话:2968716。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