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至27日,财政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议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进行了工作部署。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昆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任务、“十三五”发展的新理念、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都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刘昆强调,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执行机制、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进一步推进市场开放谈判,在加入GPA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更加注重完善采购管理链条,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采购人的需求责任;积极开展采购结果评价,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及采购评审形成有效反馈;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更加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大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明确政策支持重点,着力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丰富政策支持手段,将采购政策支持措施的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等前端延伸;强化政策执行管理,明确和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实施检查与考核力度。
三是更加注重采购绩效,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以内控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坚持抓大放小和成本效益原则,加强专业化和信息化,提高采购活动绩效。
四是更加注重放管结合,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着眼监管效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更加注重谈判应对工作,努力为市场开放创造条件。深入开展出价研究,开展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其他改革。
刘昆要求,近期要着力抓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加入GPA谈判应对等工作。
会上,财政部国库司司长刘祝余对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厅(局)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