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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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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0-10-09 11:21   审核人:   (点击: )

房屋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高校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校情,拟订和完善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科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负责学校公用房在用、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状况变动的信息管理和统计报告工作。

三、做好公用房的产权登记等工作。

四、负责经营性房屋出租的审查报批、招租监管工作。

五、监管学校权属房屋,确保房屋安全、稳定、高效、合理使用。

六、指导、监督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 统筹管理学校各类公用房屋的合理配置。

七、负责组织公用房处置论证、报批工作,根据公用房的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  

八、建立健全学校公用房管理信息数据库,负责房屋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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